廣州一環保公職人員受賄為污染企業“提供便利”,被開除黨籍
來源:連華環??萍?/span> 作者:admin 發布時間:2018-06-12 15:34:46 已被瀏覽 9 次
充當污染企業“保護傘”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期間,高偉利用擔任花都區環保局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的職務便利,在對全區污染企業監管執法過程中,收受多個監管對象賄送現金共計人民幣34500元和港幣10000元,為污染企業謀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2017年12月,高偉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
違規填埋非建筑廢棄物
2017年4月,番禺區環保局對番禺區南村鎮樟邊村政府儲備用地已填土的地塊進行隨機挖掘抽樣檢測發現,該儲備地塊部分面積違規填埋了廢膠紙碎、建筑廢料等非建筑廢棄物。經查,區土地開發中心工程物業科負責人何樹堅,區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所長凌智勇,存在監督管理、巡查工作不到位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2017年6月,何樹堅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凌智勇受到警告處分。
放任違法排污
2013年8月起,劉灼勤在擔任麻車村村委會主任期間,擅自將未辦理環評審批和環保治理設施竣工驗收手續的廠房及設備出租給多名線路板生產商生產使用,導致工廠排放的廢水中銅重金屬濃度超出污染物排放標準66.7倍。2017年7月,增城區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劉灼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2017年9月,劉灼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市紀委相關負責人指出,上述三起損害生態環境責任追究問題,暴露出基層一些黨員干部生態環保意識淡漠、趨利思想根深蒂固,必須嚴懲不貸。
該負責人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九大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決心和力度,砥礪奮進,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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